2023 年天津市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
1. 对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、开展管理体系认证、产品认证、境外商标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等五个项目予以支持。
2. 对符合支持内容且支出金额在 0.5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的项目予以支持,支持金额保留到百位(向下取整)。
3. 对 2022 年海关统计进出口额达到 10 万美元(含 10 万美元)的企业,每家企业全年支持资金总额(包括上述五 个项目合计,下同)上限为 30 万元人民币;未达到 10 万美 元的生产型企业,每家企业全年支持资金总额上限为 3 万元 人民币;未达到 10 万美元的贸易型企业不予支持,若与生产 型企业隶属于同一集团或同属一个法人,则需提供隶属关系 证明。(对于 2022 年和 2023 年新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货人注册登记的企业可按照 2023 年海关统计进出口额确定 支持上限)。
4. 根据财政部和商务部对同一企业设定合理支持年限 的有关要求,对于已申报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本项目且已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,如 2023 年仍无海关进出口实绩,则不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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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明:
全国所有的直辖市、省、市、自治区、州商务厅、局。
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直辖市、省、市、自治区、州贸促会。
对国内企业参加海外国际展都有不标准的“国家补贴”。
详情请联系当地的相关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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