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 保险
16.1 概要
按活动性质,本酒店有权要求主办单位对其活动购买合适保险。有关保单必须在整个活动期内覆盖活动场地。
主办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酒店的保险要求。主办单位可能需要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保险项目:
a) 雇员赔偿保险 — 根据澳门法律,这项保险是必须购买的。
b) 公众责任保险 — 如需购买此保险,一般来说,这保险覆盖财物损毁及个人受伤或死亡的责任,而有关限额须至少为每宗事故港币/澳门币一千万元。
c) 酒类责任保险 — 如果活动基于任何原因提供酒精饮品,主办单位必须购买酒类责任保险。
所有保单必须由澳门注册的保险公司签发。
16.2 活动保险
本酒店提供一站式的活动保险服务。如果主办单位需要购买活动保险,可向本酒店的项目经理查询详情。
16.3 受保
如果活动需要购买保险,主办单位必须将本酒店提供的机构名称列为「额外的受保人和赔偿」。
16.4 保险证明书及保单
保险证明书及保单的副本必须在活动布展首日前14天递交予本酒店。
如果本酒店没收到所需的保险证明书及保单,主办单位将被禁止布展。